导语:2026年4月10日,两高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下称《解释(二)》),于2026年5月1日施行。该解释承接《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传统贪贿、单位贿赂、斡旋受贿、挪用公款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类职务犯罪作出系统性完善。
站在刑辩律师的视角,这不仅仅是一部“从严打击腐败”的司法解释,更是一套清晰的证据认定标尺。
新规既收紧了新型隐性腐败的认定口径,也为辩护人厘清数额认定、退赃从宽、主体区分、违法所得追缴等关键抗辩要点提供了法定依据,作者结合多年的实务办案经验,拆解新规重点,梳理辩护切入点。
关键词:职务犯罪;刑事辩护;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企业刑事合规
一 核心变革:民企职务犯罪,量刑标准与公职人员“对标”
《解释(二)》重大调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均参照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实现公私领域职务犯罪裁判标准的统一化。
例如:旧规则下职务侵占入罪标准为6万元,新规下调至3万元;数额巨大起点由100万下调至20万,3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刑辩的影响:第一,民营企业内部财务不规范、股东资金混同、商业回扣等行为,刑事入罪门槛显著降低,以往很多仅作民事、行政处理的行为,现在进入刑事打击范围;第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辩护时,必须优先厘清主体身份、资金性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与刑事职务犯罪,防止扩大打击。
二 新型隐性贿赂:预期收益、代持股权、借贷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细化
近年大量案件采用股权代持、低价入股、高息借贷、理财包装等方式实施行受贿,以往数额认定争议极大。
本次解释明确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具体如下:
◆ 已兑现收益:按实际获取金额计入犯罪数额;
◆ 尚未兑现的预期收益:一般按照案发时股权溢价、预期利益核定;
◆ 穿透审查:名义代持不能当然否定受贿事实,但必须证明存在职务便利、请托事项、行受贿合意,缺一不可。
👉 刑辩律师抗辩要点:辩护律师需要重点审查股权是否存在真实经营风险、是否存在正常市场交易背景、有无明确的请托事项。若仅有股权代持,无对应请托与权钱交易合意,不能直接认定受贿,这是此类案件核心辩点。
同时,解释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认定规则,对财物真伪、价格评估鉴定作出细化,由其对于以古董、艺术品、收藏品作为贿赂财物的案件,价格鉴定意见将成为质证核心。
三 退赃、追缴规则:从宽情节有明确边界,辩护空间藏在细节里
《解释(二)》完善积极退赃、挽回损失的认定规则,鼓励当事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但同时强化违法所得追缴力度。
很多当事人会有误区:认为只要退钱就一定从轻、缓刑,但是作为刑辩律师则要厘清两点:
◆ “主动退赃、减少损害”属于可以从轻,不是应当从轻;是否适用,还要结合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认罚、是否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综合判断;
◆ 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追缴仅限于犯罪所得,不能随意追缴被告人合法财产,辩护工作中应当对公诉机关追缴清单逐项质证,剔除不属于涉案赃款的财产。
补充:针对隐瞒境外存款罪,解释明确300万以上为数额较大;同时规定,追诉前主动交代、配合将存款调回境内,可认定“情节较轻”,该条款是该类案件重要从轻辩护抓手。
四 单位贿赂案件:区分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是关键辩点
解释细化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认定标准,明确单位行贿的核心要件:单位集体决定、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实务高频争议:个人以单位名义行贿,收益归个人,应当认定个人行贿;反之,集体决策、利益归属单位,才成立单位行贿罪。
👉提醒:单位行贿量刑远轻于个人行贿,在涉企业行贿案件中,辩护律师首要任务就是审查决策流程、资金流向、收益归属,甄别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一旦定性改变,量刑将大幅减轻。
五 刑辩实务办案提示(仅做参考)
● 时间效力:《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坚持从旧兼从轻,正式实施前的行为,原则适用旧解释;新旧对比,选择对被告人有利的法律适用。
● 证据审查优先:新规只是裁判标准,定罪基础仍然是证据。即便行为落入条文描述,若无完整证据链证明主观故意、权钱交易、资金流向,依然无法定罪。
● 认罪认罚协商策略: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在监察调查、审查起诉阶段,结合退赃、谅解、挽回损失,开展认罪认罚协商,但不盲目接受数额认定,数额争议应当在具结前充分抗辩。
● 企业合规并行:民营企业涉职务犯罪案件,可同步评估企业合规不起诉适用空间,把合规整改作为辩护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
《解释(二)》的出台,是反腐败刑事法网的进一步完善,对公职人员、民营企业经营者均提出更高的合规要求。但对于刑事辩护而言,越是规则细化,越有利于辩护人精准识别争议焦点,在法定框架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核心不在于单纯寻找法条漏洞,而是立足证据,厘清事实边界:区分权钱交易与正常商事往来、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把每一个数额、每一笔资金、每一份合意,逐项质证。

